新洲区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湖北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要求,现将新洲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新洲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范围划定共45个,土地类型主要为林地,面积共计469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新洲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新洲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新洲区水务和湖泊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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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公网安备42011702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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