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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日常事务;负责街道工作的协调督办、政策调研、政务监督等工作;承担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统一战线、群团组织建设、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基层党建、纪检监察、宣传、干部人事、编制、绩效目标、政务公开、文书处理、档案、机要、保密、财务、会务、后勤保障、公车管理、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街道“民呼我应”办公室的统筹协调指挥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工作。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负责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保障等相关政策,指导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和驻辖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等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申报;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社会救济救灾、社会救助工作,开展双拥、优抚工作。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

主要负责街道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武装、流动人口管理、安全生产、司法、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信访维稳等工作职责;制定各种应急预案,指导辖区单位开展各项综合治理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辖区内影响社会安定的群体性上访、非法集会、聚众闹事、游行示威。

四、经济服务办公室

    主要承担辖区发展重大建设规划的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工作职责;负责编制执行辖区内经济发展计划;做好辖区内重大的经济建设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工商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优化辖区投资环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抓好集体财务与资产的管理工作。

五、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本辖区建设项目、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行政村的项目建设;负责组织实施辖区住房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政策处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执法工作。

六、农业农村办公室

主要负责辖区内城乡发展、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大力发展服务“三农”,发展农村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对街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服务化体系进行指导;负责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等工作。负责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农业、林业、水产、水利、防汛抗旱、农机、畜牧、供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

七、党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财政服务、人力资源、残疾人事业、医保、农村经营管理服务、林业、水利、交通、国土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社区(村)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负责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值守、运行和监控工作,接待公众来电;承担“民呼我应”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工作;负责对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派遣的案件和社区(村)上报的案件分流处置、监督解决,督促街道相关部门办理案件并回复公众;负责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统计和案件分析;负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基层平安创建信息化支撑工作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开展区、街两级网格中心(平台)相关统计调查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问题的巡查、派单、督办,负责“12345”市长专线等事项的处置办理;负责对网格员、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做好辖区应急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综合执法中心

    主要职责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区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日常执法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外相关执法领域巡查发现、事故报告等执法协助配合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综合执法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全街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负责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人员队伍建设管理,明确职责任务,进行考核评价;负责协调解决综合执法中的各类突发、应急和日常事件,研究各类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负责开展综合执法宣传,发布工作简报和工作信息,定期统计分析、总结、提炼综合执法工作经验。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街道人民武装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按规定和章程设立。

    地址及电话:

    新洲区三店街龙丘大街315号,电话:027-892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