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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内设机构及二级单位::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督办全局党务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规范、政务信息报送、公开工作,拟定审核重要文稿。牵头社会治安综治维稳、国家安全、机要保密、计划生育、议提案办理、机关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和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全媒体监督平台等投诉件的受理、转办、督办。组织协调与审批相关的对接工作。

组织策划全区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的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负责新闻网络舆情管理和宣传队伍建设。牵头组织政务信息网站公开工作。

负责编制区级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管理,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公共机构节能、机关办公场所安全工作。配合做好审计及统计工作。按要求做好全局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相关工作。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工资作。牵头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巡察(巡视)的协调督办工作和全局绩效考评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工会工作。

(二)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组织开展本系统的城市管理法治建设、普法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负责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负责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和全局行政执法证件审核、申领、换发工作。

统筹全区城市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坡管热线群众投诉的受理、督办工作。负责市长专线、区长专线、城市留言板等平台系统转办件的办理工作。负责数字化城管的协调管理工作和局系统反恐工作。

组织制定城管执法业务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完善城市管理执法机制,制定考核标准,统筹、指导各街镇城管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管理。负责城管执法监督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城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统筹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统筹、协调工作。

承担全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协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查违治理工作规划、制定年度查违工作目标。统筹协调全区查违治理重大执法专项行动指导、督办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成者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违法建设、验收合格后未按照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进行建设或者改造的违法建设,以及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进行查处。牵头负贵擅自下挖建筑物内底层地面、擅自将临街住宅改为经营场所的指导、协调、监督等管理工作,指导督办其中涉及违法建设的行为。

(三)市政设施管理科。负责全区城市道路路政及城市桥梁、隧道维护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的路政管理。指导、监督直管桥梁、隧道的养护维修。指导、监督全区城镇燃气热力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井(沟)盖的监督管理及井(沟)盖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路名牌设置、维护的监督管理。指导、检查、监督全区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施划工作。牵头城市架空管线的容貌监管工作。牵头组织全局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组织城市管理行业科技成果的创新、应用和转化。负责城市管理行业信息化资源整合、数据标准规范和相关应用平台建设及推广使用。统筹城市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设备维护管理,为各平台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统筹全区户外广告、景观照明、招牌标识的管理,组织制定专项设置规划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户外广告整治提升工作,协调全区重大活动户外公益广告设置。指导、督办全区景观照明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做好城市景观布置相关工作。

(四)督查科。承担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城市综合管理相关部门开展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城市综合管理标准体系、考核办法统筹全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工作。指导城市综合管理类巡查,及时发现、交接、督办市容环境类问题。统筹国家、省级、市级城市创建中涉及城市管理以及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环境保障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指挥、督导各街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指导各街镇、区直各部门开展“门前三包”、非机动车停放、违法占道等市容秩序管理工作。

(五)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科。统筹全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定环境卫生工作标准、作业规范和考核办法,指导、协调、督办环卫作业及设施设备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生活垃圾处理的集中调配,协调监督各街镇生活垃圾处理运营监管工作。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及行业管理,协调制定农村卫生环境治理规划。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和作业规范,组织生活垃圾分类检查监督、考核评价等工作,统筹协调各街镇和区直相关部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负责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统筹全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全区生活、餐厨、飞灰垃圾处理场(厂)、垃圾中转站、城镇公厕的年度建设计划,指导、协调、督办各街镇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各街镇开展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