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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27-86911808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红旗街25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职能职责(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一、 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化妆品、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果茶产品、粮油产品、计量、饮用水水质及有关产品商品等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二)制定检验检测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区食品药品化妆品、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果茶产品、粮油产品、计量、饮用水水质及有关产品商品的质量检验、评估性检验、委托检验等任务,综合上报和反馈有关产品商品的质量信息,提供质量公告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

  (三)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果茶产品、粮油产品、计量、饮用水水质及有关产品商品检验检测与源头控制新方法、新技术研究推广工作。为全区有关产品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提供质量检验检测业务指导、技术咨询和服务,组织人员培训等工作,协助解决技术难题。

 (四)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授权、承担相关产品商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

 (五)按照相关规定,承担党的建设、国家安全、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工作责任。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和业务范围,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内设4个机构: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

    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综合协调管理,机关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目标管理拟订和各项事务管理检查督促;负责有关公文起草,单位印章管理,各类来文来电、简报信函收文、登记和分送,档案管理、网站指定栏目信息采编及维护等工作:承担机关食堂、公务车辆管理、机关安全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法制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两案”办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中心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财务内部审计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检验一科

 负责编制检验检测中长期发展规划,业务流程、质量管理手册工作:负责制订全区年度检验检测规划、年度检验检测工作计划,指导检验检测工作规范开展:负责检验检测项目申报、实施工作:负责应急检验检测以及检验检测项目市场拓展等工作:负责组织技术攻关、推广应用、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实验室资质认证,产品商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工作。

 (三)检验二科

 负责制定检验检测业务规范和标准;负责监督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和实验室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等工作;负责监督检验检测质量保证体系规范运行、检验检测项目规范运行等工作;负责检验检测数据档案收集整理、检验检测结果运用等工作;负责检验检测质量争议处理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工作。

 (四)检验三科

 负责与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对接,制定和落实相关部门联席机制: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全区检验检测信息发布机制:负责向社会公众提供检验检测信息、宣传检验检测法规、政策及检验检测知识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经费形式

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机关事业编制2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

  四、所属事业单位

 (一)区农业检验检测站,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4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经费形式为全额拔款。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是:承担食用农产品(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食用菌、生鲜乳、鲜果、茶叶、中药材)等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检测、风险评估检测、应急处置检测工作;承担农业投入品(农药、化肥、种子、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区农业产地土壤、水环境和渔业环境检验。

 (二)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站,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4名,领导职数1正2副。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是:承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食品材料和食品包装等检验检测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质量鉴定、发证检验委托检验等工作。

 (三)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加挂区纤维检验所牌子,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4名,领导职数1正2副。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是:根据区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研究、建立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者本专业项目的计量标准:承担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估性检验、委托检验等工作;承担授权范围内的量值传递:负责计量器具检定及测试校准、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定、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检验等工作;承担棉花、纤维及其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工作。

 (四)区饮水安全水质检验检测站,加桂区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验检测站牌子,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领导职数1正1副。经费形式为全额技款。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是:承担本区供水企业饮用水水质质量安全检测、风险评估性检测;承担本区农村饮用水水质质量监测:负责饮用水水质质量安全调查、鉴定检测工作。

  (五)区粮油食品质量检测站,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领导职数1正1副。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是:承担全区粮油食品(放心粮油)质量检测;承担全区收获季粮油质量和品质测报抽样检验;负责全区粮油质量纠纷仲裁检验;接受社会粮油食品质量委托检验。



武汉市新洲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保证检测工作

公正性、保密性的声明


为保证武汉市新洲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保密性,特作如下声明:

一、武汉市新洲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依法对全区食品药品、化妆品、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果茶产品、粮油产品、饮用水水质和农业产地环境等实行独立检验检测。

二、武汉市新洲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教育和督促全体人员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严格遵守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产品质量监督的规定和要求,依据现行有效的检测规范、标准、方法,选用先进的检测设备,保证检测方法的科学性、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三、武汉市新洲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有义务对受检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外传,检测数据不得提供给其他部门用于经济活动。因泄密,给受检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对干扰检验检测工作的行为,质检人员有权抵制。凡对检验工作进行非法干预,造成武汉市新洲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信誉、经济损失的,质检人员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检举和申诉,并支持武汉市新洲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本中心全体人员持续识别来自内外部管理和技术方面的风险,包括诚信风险和合规风险,自觉遵守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和GB/T 35770《合规管理体系指南》的要求,营造诚信、合规文化氛围。

                                  

    武汉市新洲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