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联系电话:8692118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外事管理、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统筹政策研究、政务公开、信访、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政务督办。负责交通运输年度绩效目标管理、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年鉴编撰和扶贫工作。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协调交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2.运输管理科(执法监督科、区物流办公室) 联系电话:86913779
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贯彻城乡客运交通、公路、水路、现代物流、道路货运、机动车维修、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有关专项规划、地方性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标准。
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综合行政执法,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证件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文书使用监督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筹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公路治超工作。牵头组织有关交通运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负责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的运营管理和汽车租赁管理。统筹协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新型客运业态管理。统筹交通运输服务质量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结果运用等工作。组织推进有关重大物流、货运项目建设。负责全区综合运输牵头管理工作,协调区外交通单位,负责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工作。按规定负责岸线使用管理。
3.财务审计科 联系电话:86925699
组织编制区级交通运输财政预决算,承担机关并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区级财政交通事业专项资金、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监督实施相关经营服务价格。承担有关公路、水路、客运、物流货运专项资金分配工作。
4.规划建设科 联系电话:86920072
负责组织拟订全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责任分解方案,承担涉及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的协调工作,指导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交通规划的研究。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策划、储备。组织编制全区交通运输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综合管理和督导协调工作。组织推进有关客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按规定负责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有关水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民航发展的有关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民用航线发展规划。协调民航机场等重点工程建设。协调开辟国际、国内客货运航线。协调推进航空运输与通用航空、旅游、临空经济的发展。承担与上级民航、空域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5.安全应急科(区交通战备办公室) 联系电话:86920215
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重大活动及节假日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承担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推广应用、技术改造等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负责拟订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政策、制度、规范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检查和随机暗访抽查工作。负责有关公路、物流货运、客运、地方水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和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全区境内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有关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行业防汛抗旱、抗震救灾等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工作。组织协调行业反恐、综治、消防安全等工作。指导公路抢险救灾和重点干线公路网的运行监测。指导船舶(含渔船)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止船舶污染、救助打捞等工作。
6.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86921016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日常事务工作。
7.公路管理局 联系电话:86921107
承担全区国道、省道及重要县道的建设、养护、管理、应急等事务性工作,并对全区县、乡公路建设、养护进行业务技术指导;承担本区公路和桥梁工程的验收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公路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运用;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8.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联系电话:86918189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权限范围内的道路运政(含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出租汽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船舶检验的监督管理、轨道交通(含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国省干线、县乡道、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国道、省道、县乡道建设项目和权限范围内水运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对管辖区域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章行为;承担区级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调处及听证、诉讼、赔偿、案卷管理等工作;承担交通运输执法视频监控管理和投诉举报的办理工作,参与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不稳定事件的处置工作,参与交通战备、节假日交通运输及其他紧急、重大任务的交通保障工作;按要求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区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任务,负责区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执法证件、执法文书管理等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9351882
承担全区道路客(货)运输、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城市客运管理、超限超载治理行业的事务性工作;负责配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维护道路运输市场平等竞争秩序;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的运输工作:参与制定客运出租车规划,负责完善出租车停靠点等配套设施建设维护;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检测、执法等数据和动态信息;管理、维护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0.港航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6961762
承担本地区职权范围内的船舶(渔船)检验发证和年检换证等事务性工作;参与本地区航道发展规划的编制和拟定航道技术等级,负责本区域通航水域(长江干线除外)的航道管理维护;参与港口编制、监督,实施港口规划,承担港口岸线的使用管理,维护港口公共设施;承担本地区水路交通行业统计、信息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1.物流中心 联系电话:89351188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流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研究提出全区物流业发展规划和促进物流业发展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物流业招商引资、项目协调落实等方面的服务与促进工作;统筹协调全区物流市场服务与监管工作,做好物流企业服务工作,培育壮大物流和龙头企业;推进传统运输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统筹协调全区物流园区(中心)建设,推进重大物流项目和重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物流统计信息收集和管理工作,组织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协调推进全区物流业信息化及物流新技术的推广运用;负责指导全区物流业中介组织工作,协调开展物流行业培训、信息咨询服务和人才引进等有关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工作。
12.邾城客运站 联系电话:89362676
为城乡公交和公路旅客运输提供服务场所、管理客运市场、规范客运行为、提供客运代理服务。
13.阳逻客运站 联系电话:86976346
为城乡公交和公路旅客运输提供服务场所、管理客运市场、规范客运行为、提供客运代理服务。

鄂公网安备420117020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