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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办公电话(政策咨询):027-86921206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广场里4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职能职责 区经科局(区数据局):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区数据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武汉市新洲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区数据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配置、人员编制等,是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区数据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科技创新、数据领域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政策。

(二)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和数据领域等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实施制造业创新、绿色制造等重大项目,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四)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

(六)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

(七)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布局调整。

(八)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措施和惠企政策。指导推进企业“两化融合”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

(九)引导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和结构调整,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

(十)负责推动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培育推动商业航天、绿色船舶、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新材料等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前沿领域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十一)负责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指导。

(十二)负责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十三)指导开展工业招商引资工作。

(十四)承担工业合作集体资产监管和集体企业的管理工作。

(十五)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

(十六)负责全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七)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农村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

(十八)负责全区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

(十九)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二十)负责科技安全任务和科技保密工作。

(ニ十一)会同有关部门促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工作。

(二十二)统筹全区政务信息化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政务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管理政务信息化项目。

(二十三)统筹全区数字经济发展。

(二十四)统筹全区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智慧城市建设。

(二十五)统筹全区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

(二十六)统筹数据发展和安全,落实数据安全管理和制度规范。

(二十七)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二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