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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办公电话(政策咨询):027-89355189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道衡州大街2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00


 职能职责(区医保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监督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基金,推进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编制区本级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

 (三)贯彻执行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等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对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八)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大额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落实覆盖全民、全市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