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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潘塘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设置6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绩效管理、财务、后勤保障、公车管理等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宣传工作、统战工作、社会工作、意识形态、民族宗教事务、党管武装、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文明创建、村(居)务公开等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协调解决辖区内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优化辖区投资环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招商引资、服务企业、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服务工作,抓好集体财务与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协税护税、统计调查、创业创新、科技科普等工作;负责辖区建设项目、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统筹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辖区住房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行政执法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养老、文化、体育、医疗保障、残疾保障、退役军人保障、物业等管理和服务,负责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申报;负责制定村(社区)建设和村(社区)服务规划,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自身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社会救济救灾、社会救助工作,开展双拥共建、地名普查、语言文字、优抚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社情民意收集办理、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工作;做好辖区法治建设、平安创建、安全应急、社会治理、流动人口管理、司法、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住宅小区管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公共安全、信访维稳等工作职责;制定各种应急预案,配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综合防灾救灾等工作,指导辖区单位开展各项综合治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服务“三农”工作,负责辖区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工作,发展农村产业,提高农民收入,负责农业科技推广等工作;负责巩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业、林业、水产、水利、防汛抗旱、农机、畜牧、供销等工作,落实河湖长制;负责指导辖区范围内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社会服务化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做好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等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街道人民武装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按规定和章程设立。

潘塘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下设事业单位:

(一)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财政服务、人力资源、残疾人事业、医保、农村经营管理服务、林业、水利、交通、国土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网格服务中心。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整合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治理、社会救助等各类网络,建立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为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提供支撑;负责接收区社会网格化管理平台、“12345”区长热线等交办事项并进行跟踪办理,指导、督办村(社区)上报的有关案件和问题;负责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统计调查工作,做好数据统计和案件分析;做好网格员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各类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问题的巡查、派单、督办;承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基层平安创建信息化支撑工作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做好辖区内应急管理有关事务性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公益一类副处级事业单位,设执法一队、执法二队、执法三队3个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区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日常执法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外相关执法领域巡查发现、事故报告等执法协助配合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综合执法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全街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负责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人员队伍建设管理,明确职责任务,进行考核评价;负责协调解决综合执法中的各类突发、应急和日常事件,研究各类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负责开展综合执法宣传,发布工作简报和工作信息,定期统计分析、总结、提炼综合执法工作经验;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政策咨询):8943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