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大数据中心机构设置:
区大数据中心内设4个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管理事项。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协调;承担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息、综治、信访、应急、安全及会务工作;承担重大事项督办督查和目标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及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工作。
(二)数据应用部。承担政务数据归集、整理、共享交换及应用分析工作,承担区级电子政务项目的技术方案备案评审工作。
(三)技术保障部。承担视频会议系统、政务云平台等区级系统的运行维护及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四)网格化管理部。承担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及数据更新;承担研究、协调、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和整合拓展深化;承担政务网络建设,为全区重大会议、活动及应急事务提供网络保障。

鄂公网安备420117020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