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统筹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档案、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等工作。承担起草工作计划、目标、总结、请示、报告等各类综合性文稿,制定各项管理制度。承担预算经费、往来经费的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核、监督和呈报工作。拟订财务制度,汇编各类会计报表。组织编制年度预算和决算。承担机关干部职工工资调整、奖金发放、个税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代扣代缴等工作。
(二)行政服务部。承担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机关及集中办公区域水、电、天然气等设备管网线路维护管理,保障机关的正常安全使用。承担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机关及集中办公区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环境绿化、卫生等工作。承担区级重要公务接待、会议服务等工作。承担区会议中心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食堂餐饮管理,提供干部职工的工作用餐。
(三)车辆管理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公车的统一编制、统-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等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公务接待车辆、区综合执法车辆和应急车辆保障平台工作。
(四)办公用房管理部。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管理、调整分配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房屋维修维护和信息化管理平台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全区公共节能工作。
办公电话:027-86918099

鄂公网安备420117020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