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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刘高

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是全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向东

分管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绩效目标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统战、环境信访、宣传教育、环境信息化建设、机关行政事务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乡村振兴驻点村水污染防治、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总量控制综合协调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具体事务、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综合协调、规划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排污许可综合协调、规划标准、环境科技、生态环境政策法规、生态环境监测等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监督管理科、综合审批科、生态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事务服务站,对分管单位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十二大队专职副大队长:蔡启兵

分管分局资金与财务管理、审计工作、自然生态保护、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控制(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除外)、无废城市、美丽中国支队建设、粮食安全、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等工作主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十二大队日常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环境应急、生态环境安全、机动车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危险废物监督执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分管自然生态科,对分管单位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十二大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领导责任。